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司法解釋 :侵權責任制度的基本作用,一是保護被侵權人,二是減少侵權行為。規定了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其他民事權益被侵害構成侵權時,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制度的作用,可從多個角度闡述,有保護被侵權人的作用,有減少侵權和糾紛的作用,還有預防侵權行為及侵權后果發生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