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為了幫助在工作中不幸發生工傷的工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今天就為大家講一講廣東省工傷鑒定標準有哪些?
1、具體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2004年1月1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工傷鑒定標準具體條款《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章第九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并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四)由用人單位指派前往國家宣布的疫區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
(一)、
(二)、
(三)、
(四)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
(五)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以上就是為讀者整理的關于廣東省工傷鑒定標準有哪些的答案。作為一名合法員工,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因公受到損害的時候,公司應給與最大的人文關懷和利益補償,員工也應該依據法律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給自己和家人一個最大的安慰,回歸到正常的生活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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