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本次上調分為四個部分,定額調整、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掛鉤養老金基數調整、傾斜調整。
1.定額調整,河南的定額調整中規中矩,今年為每位在河南退休的人員上調50元。
2.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每繳納一年養老保險可以增加1.5元,繳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計算。由于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是繳納滿15年的養老保險,因此最低者能夠在這塊增加22.5元。
3.掛鉤養老金基數,調整根據2020年12月每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基數上漲0.88%。這部分是已經公布的6個地區里比較低的,僅僅比遼寧的0.6%高一些。河南上調的比例為0.88%,有零有整,說明了河南省人社廳的測算十分精確。
4.傾斜調整,傾斜調整有兩部分組成,一是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二是軍轉干部傾斜調整。由于大部分不是軍轉干部故不做過多分析。對于高齡人員額外增加的部分,河南方案中分成了多個年齡段。在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69周歲的增加20元、70-74周歲的增加25元、75-79周歲的增加30元、80-84周歲的增加40元、85-89周歲的增加50元、9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可以額外增加60元。
【法律依據】: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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