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違章建筑需要材料如下:1、建筑規劃實際面積,然后提交超出規劃建筑面積多少。2、提交違章建筑工程的照片,3、然后提交違章建筑的實際說明。也就是怎么違章的違章帶來的后果一些問題吧。
什么叫違章建筑?
違章建筑在法律上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一般來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所轄部門批準,擅自搭建或建筑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
實踐中,違章建筑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存在形式: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6、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并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筑都一定要采取強拆。針對“違建”,政府應根據不同的違法程度及歷史原因,采取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罰款、限期拆除等多種處理方式,而不能一刀切,全部強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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