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節假日)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2、法律依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我國節假日包括三類,其中有兩類為法定節假日。因此法定節假日共有11天,分別如下:
(一)元旦節,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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