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的量刑標準如下:主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聚眾沖擊是指在主要分子的帶領下,多人強行闖入國家機關門禁,包圍國家機關駐地,進行破壞行為。
法律分析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此罪造成嚴重損失的,對主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所謂聚眾沖擊,是指在主要分子的聚集下,多人強行闖入國家機關門禁,包圍國家機關駐地;用石頭、雜物投擲、攻擊等。
拓展延伸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的法律量刑標準及其適用條件是什么?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是指有組織地聚集一定人數,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沖擊國家機關的行為。根據我國法律,對于這一罪行的量刑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確定:首先,根據沖擊的嚴重程度和后果的嚴重性,刑法規定了不同的刑期范圍,通常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次,如果導致嚴重后果,如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刑期將會更長。此外,法院還會考慮犯罪主體的主觀惡意、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現等因素來決定具體的刑期。適用條件包括:必須是有組織地聚集一定人數,對國家機關進行沖擊,且采取暴力、威脅等方式??傊?,對于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法律明確了量刑標準和適用條件,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結語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的量刑標準明確規定,根據犯罪的嚴重程度和后果,對主要分子可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與者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此罪行指有組織地聚集一定人數,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沖擊國家機關。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慮犯罪主體的主觀惡意、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現等因素。根據具體情況,法院將依法判決并確定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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