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既遂法院的判刑規則:
1、構成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既遂的,法院應對其首要分子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院對其積極參加者,則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一、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犯罪主體情形有哪些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是擾亂社會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對首要分子,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聚眾斗毆至人死亡如何判刑
聚眾斗毆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聚眾斗毆罪的判刑規則如下:
1、觸犯聚眾斗毆罪的,一般對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若存在多次或持械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且影響惡劣,或在公共場所斗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情形,則應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
聚眾斗毆罪與群眾中因民事糾紛而互相斗毆或者結伙械斗的界限,在群眾中的互相斗毆或械斗中犯故意傷害罪包括輕傷、重傷、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罪的,構成何罪就認定何罪。
三、聚眾沖擊軍事禁區罪量刑是怎樣的
《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條:聚眾沖擊軍事禁區,嚴重擾亂軍事禁區秩序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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