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更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違法的公民,讓他們改邪歸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時制止犯罪人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