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體看情況。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可以獨自購買手機。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從事與自己的年齡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可以在父母的陪同下購買手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