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職務和免除職務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撤職是一種行政紀律處分,屬于行政處罰的范疇。免職是一種法定的人事處理,不具有紀律性; 2、條件不同:公務員嚴重違紀,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后果的,可以撤職。免職分為兩種: 一種是免去當前的職位,另一種是自行免去職位; 3、 后果不同:撤職的影響位減少職位,并根據新職位確定相應的級別和薪級。免職一般不影響級別和工作,如果是:被免職,職級和工資肯定會受到影響,有些人還會失去官職和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 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獎勵:(一)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二)申報獎勵時隱瞞嚴重錯誤或者嚴重違反規定程序的;(三)有嚴重違紀違法等行為,影響稱號聲譽的;(四)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撤銷獎勵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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