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食品經營許可證在當地的工商局辦理,具體的流程如下:
1、由申請者簽署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1份;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1份(核對原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平面圖或實景照片(不小于4寸,畫面清晰可見)、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規章制度清單;
5、員工身份證雙面復印、健康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6、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雙面復印、核對原件)。
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后以括號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后執行,并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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