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勞動合同被無故開除的賠償標準是: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并且以經濟補償為基礎支付雙倍工資;無勞動合同被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只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其他情形下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一、試用期內可以隨便辭退勞動者嗎
試用期內不可以隨便辭退勞動者,除勞動者有過失性辭退或者非過失性辭退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辭退的補償方法有哪些
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辭退,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違法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屬于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三、沒簽合同能寫辭職信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寫辭職信就離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補償標準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