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把父母的房子留給子女有三種方式,即繼承、贈與和出售。無論選擇繼承、捐贈還是出售,都必須支付一筆成本:評估成本等于評估價格的0.5%。在大多數情況下,繼承費是三種轉讓方式中最少、最快的。由于我國不征收遺產稅,辦理遺產轉讓只需公證費,其他稅費免征。如果對房地產捐贈進行公證,費用將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公證費,房屋捐贈的公證費將按受益總額的2%收取,但不得低于2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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