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購買房屋的時候,如果房屋存在產權爭議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者有權解除買賣合同,并且要求出售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房 地產,不得轉讓。因此,對于沒有明確所有權的房屋,未經 各方共有人同意不得轉讓;出售產權有爭議的房產導致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買賣合同視為無效,出售方應承擔相應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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