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如下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工傷認定書》(或單位開具的工傷證明);身份證原件;相關的工傷診斷資料(包括:醫院診斷證明書、出院小結、X光、CT等檢驗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相關資料后,開具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交申請人。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委托的醫務鑒定機構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對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殘廢等級。
3、工傷職工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須攜帶下列資料:(1)社保部門出具的鑒定《介紹信》;(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包括反映殘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張、1寸證件相5張;(4)定點醫院診斷證明及出院證;(5)重要的儀檢報告單(如:MRI、CT、ECT)等醫療資料。非參保職工申請鑒定時還須攜帶單位的工傷證明(或社保部門的《工傷認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一、蕪湖工傷鑒定機構是哪里
蕪湖工傷鑒定機構是當地的社保局。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申報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并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系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證到醫院病案室復印病志,同時加蓋醫院病案管理專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鑒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診或門診的病志原件并復印件、診斷書及輔助檢查報告單原件并復印件,審核原件保留復印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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