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住房貸款還完了之后,因為當初申辦房貸時有對房產進行抵押登記,所以客戶先要帶上個人身份證和還款銀行卡去房貸經辦銀行的線下營業網點找柜臺工作人員申請辦理貸款結清手續,拿回他項權證。
然后客戶需要帶上貸款結清證明、他項權證,以及個人身份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去當地房管局辦理解押手續,解除房屋的抵押登記。而解押完成后,房子才算真正屬于客戶。
若客戶是提前結清的房貸,之前申辦房貸時又購買過個人住房抵押綜合保險(又名“個人抵押貸款房屋綜合保險”)的話,那還需要去保險公司提前退保,保險公司需按未到期責任年限的保費全額退還給客戶。大家需要注意,如果房貸提前還款有規定違約金收取的話,那操作還款時恐怕還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費用。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權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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