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去上班沒有考勤,那就不計發工資,還有得看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超過多天算曠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條 第二款(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