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國家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
一、挪用款物罪既遂判幾年
對于觸犯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如何判刑,要分析具體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認罪態度,起點刑期是3年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必須是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才夠成犯罪,情節嚴重主要是數額較大,挪用特別重要緊急的上述款物,造成極壞的影響。
三、挪用扶貧資金是怎么個處罰的
挪用扶貧資金處罰依據為《刑法》第273條的具體規定。其處罰標準為:行為人挪用扶貧資金情節嚴重,給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構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則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