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內因工作或準備工作摔傷一般可認定為工傷,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事故也可認定為工傷。但僅因走路不小心摔倒受傷的情況,未必能被認定為工傷。
法律分析
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或準備工作摔傷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如非上述原因摔傷的,僅僅是因為走路不小心摔倒受傷,則未必可以認定為工傷。
拓展延伸
員工下班途中受傷,如何確定是否屬于工傷事故?
確定員工下班途中受傷是否屬于工傷事故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首先,需要確認受傷是否與工作有直接關聯,例如是否在工作場所附近或是執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發生的。其次,需要考慮受傷的時間,是否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還要考慮員工是否遵守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此外,還需要收集證據,包括醫療記錄、目擊證人證言等,以支持工傷認定。最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工傷認定標準,由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和判斷。綜上所述,確定員工下班途中受傷是否屬于工傷事故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與工作關聯性、時間、員工行為、證據收集等。
結語
綜上所述,確定員工下班途中受傷是否屬于工傷事故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與工作關聯性、時間、員工行為、證據收集等。只有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工傷認定標準的情況下,才能認定為工傷。因此,對于非工作相關的走路不小心摔倒受傷,可能無法被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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