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的特定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法院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判多少年
人民法院對犯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人,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違反特定款物專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國家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行為。
二、挪用部分款物怎么處罰
行為人挪用特定款物的處罰為:
1、行為人挪用用于搶險救災等特定款物的行為存在嚴重情節,給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節達到特別嚴重標準的,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公司員工挪用公款量刑標準
如果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量刑標準為:(1)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有以下行為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四)其他嚴重的情節。(3)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量刑標準為:(1)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有以下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四)其他嚴重的情節。(3)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另外,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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