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太祖為了防止相權威脅王權,建立一整套相互牽制、相互掣肘的文官制度。
2、 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加強中央集權,在職官制度上,中央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輕武。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宰相之權為樞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
3、 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 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分割各級長官事權的辦法來削弱其權力的。這樣,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謂“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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