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他人房產屬于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將受到重罰。公民享有住宅安寧權,如他人非法占有住宅,可報警處理,構成犯罪則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責。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包括未經主人同意非法闖入或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對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搜查他人住宅也屬于此罪。濫用職權是指超越職權或違背職責非法搜查或侵入他人住宅,對此類犯罪將從重處罰。
法律分析
一、霸占他人房產是什么罪?
霸占他人房產是會按非法侵入住宅罪來判決,《刑法》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的,從重處罰。公民是享有住宅安寧權的,如果他人非法占有住宅的,可以報警處理,構成犯罪的,公安司法機關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是怎么樣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為。
1、“非法”的認定
主要表現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規定,無權或者無理進入他人住宅而強行闖入或者拒不退出。
2、司法工作人員非法搜查也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對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自己的職權,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也構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即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拘留所、看守所、監獄等機關的工作人員。
3、“濫用職權”的認定
濫用職權是指上述司法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或者違背職責的規定行使職權,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同時考慮到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比普通公民犯罪要大,因此,刑法規定,對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從重處罰。
結語
霸占他人房產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將被定罪。根據相關法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罪行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如果濫用職權犯罪,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作為公民,我們享有住宅安寧權,如果他人非法占有住宅,我們可以報警處理,相關公安司法機關將對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法律將予以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八條 擾亂、沖擊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