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公證費一般為總房價千分之一。辦理房屋權轉移登記手續。無錫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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