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行政拘留從當天算起,過晚上12點算1天。2、刑事拘留從宣布刑拘證算起,過24小時算1天。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一十條 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交納保證金,暫緩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處罰的執行的,保證金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已經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仍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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