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養殖場被強拆后,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戶有權獲得征地補償,包括土地使用權損失、附著物補償和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征地補償的程序包括公告、登記、征地補償方案公告、爭議處理和補償費用支付等。但違法養殖場一般無法獲得補償,糾紛可通過法院解決。
法律分析
一、農民的養殖場被強拆有補償嗎
有補償;農戶開辦養殖場占用的土地一般都是自家或者多家的承包經營地,農戶依法享有這部分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等用益物權。在關停拆遷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承包經營土地的征收,必須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農戶的土地使用權損失部分給予征地補償。農戶從事畜禽養殖,往往要在地上蓋建養殖用房或者養殖用棚,并配備一系列的養殖及附屬設施。在關停拆遷過程中,對這部分地上附著物也應當給予合理的補償。結合養殖場的承包經營期限,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拆遷方在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進行評估定價時,要結合具體的行業情況,有理有據地核定合理的補償標準,保證養殖戶得到充分的補償和妥善的安置。
二、征地補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公告,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鄉(鎮)、村予以公告。
2、登記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期限內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3、公告、征地補償方案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4、爭議的處理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爭議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5、補償費用的支付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顚S?,根據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情況支付。
養殖場遇到拆遷是可以獲得一筆補償,這筆補償是會按當地的政策來進行確定,但如果是屬于違法的養殖場,一般在被強拆之后是得不到任何的補償費用,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如果雙方因拆遷產生糾紛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的。
結語
養殖場遇到拆遷是可以獲得一定補償的,補償金額將根據當地政策確定。然而,如果養殖場是違法建設,一般不會獲得任何補償。因此,對于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拆遷引發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征地補償的程序包括公告、登記、公告征地補償方案、爭議處理以及補償費用支付等環節。補償費用將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用歸其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將根據安置情況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的,應當先與土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簽訂協議,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在治理活動開始之前,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治理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治理申請,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權屬的合法證明文件和治理協議;
(二)符合防沙治沙規劃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資金證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章 事后恢復與重建 第六十條 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級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出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受影響地區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其他地區提供資金、物資和人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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