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的程序
1、申請人按繳費清單內容填寫繳費信息。
2、代辦處按繳款人提供繳費信息,收取費用打印收據。
3、由繳款人核對打印出的繳費收據及款項。
4、代辦處于次日將繳費收據的第一聯和第三聯寄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同時將繳費信息電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
(一)申請費
(1)發明專利
900,印刷費
50,
(2)實用新型專利
500,
(3)外觀設計專利500
(二)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每年300
(三)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2500
(四)復審費
(1)、發明專利1000;
(2)、實用新型專利300;
(3)、外觀設計專利300
(五)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
1、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
2002、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50
(六)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
(七)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
(八)撤銷請求費。
(1)發明專利權30;
(2)實用新型專利權20;
(3)外觀設計專利權20
(九)無效宣告請求費。
(1)發明專利權3000;
(2)實用新型專利權1500;
(3)外觀設計專利權1500
(十)強制許可請求費。
(1)發明專利300;
(2)實用新型專利200
(十一)強制許可使用裁決請求費300。
(十二)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
(1)發明專利255;
(2)實用新型專利205;
(3)外觀設計專利205。
(十三)附加費。
(1)、第一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300再次延長期限請求費每月2000;
(2)、權利要求附加費從第11項起每項增收150;
(3)、說明書附加費從第3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50從第301頁起每頁增收(包括說明書附圖)100。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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