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注冊商標寬限期滿仍未提出申請延期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需要重新申請商標注冊。
注冊商標的流程是:
一、申請商標資料的準備;
二、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
三、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規定進行檢查,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
四、初審公告;
五、注冊公告;
六、領取商標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