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野生動物制品犯法。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和相關制品都是違法的。
野生動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環境下生長并且沒有被馴化的動物,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產物,自然界是由許多復雜的生態系統構成的。有一種植物消失了,以這種植物為食的昆蟲就會消失;某種昆蟲沒有了,捕食這種昆蟲的鳥類將會餓死;鳥類的死亡又會對其他動物產生影響,這也是食物鏈造成的。所以,大規模野生動物毀滅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會產生嚴重后果。
哪些野生動物禁止食用?
第一類:無證野味
野生獸類經常出現在野味市場,不能吃:野豬、野兔、黃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貍、豬獾、狗獾、老鼠、旱獺等。
第二類:有證野味
一些所謂合法養殖的野生動物,表面上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普遍存在野外獲取種源,或證件合法但來源非法的“盜獵洗白”問題。這些物種包含:雁鴨類、鷺鳥、蛇類、果子貍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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