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看摔傷原因了,如果是因為醫院在安全設施或護理中存在缺陷和過失導致的摔傷,醫院承擔;如果是自己原因或者未聽從醫院醫囑擅自活動摔傷的,自己承擔。還需要看護士及醫生是否盡到了看護責任,如果是在正??醋o下的意外事件,不能賠;如果是在疏于看護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故,則應該賠償。
醫院是一個公共場所,也是一個經營場所,有義務保證出入于醫院的人員之適度安全義務?,F醫院因過錯(未提示樓道滑等),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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