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用。情節不重的,警方可以進行簡單的調解處理,雖然無法最終解決問題,但是會留下報警記錄,有需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調取作為重要的證據使用。如果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報警,公安會立案向法院起訴,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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