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超出經營范圍輕則警告,重則吊銷執照并罰款?!痉梢罁恳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0條第(四)款之規定: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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