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扣押車輛期限是多久
1、派出所有權扣車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派出所可以延長扣車時間,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期間應當明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鑒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二、派出所拘留人最長時間是多少小時
派出所拘留人最長時間一般可以拘留八小時到二十四小時,但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因為法律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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