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2.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關于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范圍內公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九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十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
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關于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范圍內公布。
第十一條 各級國家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
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密工作部門,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保密工作部門或者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審定的機關確定。在確定密級前,產生該事項的機關、單位應當按照擬定的密級,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