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證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需包括自愿離婚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法律分析
不需要改成已婚,帶齊相關材料即可。辦理離婚證需要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拓展延伸
離婚后如何辦理戶口變更手續?
離婚后,需要辦理戶口變更手續。具體操作如下:首先,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員會咨詢相關政策和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填寫申請表格,注明變更為離婚狀態。遞交申請材料,并按照工作人員的指示繳納相關費用。等待辦理結果,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一旦變更完成,及時領取新的戶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可能存在一些差異,建議事先咨詢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確保順利辦理戶口變更手續。
結語
辦理離婚證需要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等材料,以及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包含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的一致協商。離婚后,需辦理戶口變更手續。具體操作為前往戶籍所在地咨詢政策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填寫申請表格,繳納費用,等待辦理結果。請注意不同地區可能存在差異,建議咨詢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確保順利辦理戶口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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