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不會加刑期,只是在量刑時不能判決緩刑,會判實刑。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四條規章,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第六十五條規章,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章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第六十六條規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如上所述,構成累犯,如果后罪法定刑在3年到7年,那么累犯從重就會在5到7年間。,因盜竊罪判刑六個月,累犯不會增加刑期10%-40%,不能適應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章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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