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規定,目的是明確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職責和服務內容,提高稅收服務水平。其中包括辦稅服務廳的設立、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評價等方面的規定。
《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是國家稅務總局于2015年發布的文件,旨在規范辦稅服務廳的建設和管理,提升稅務部門的服務水平和效率。管理辦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規定:一、辦稅服務廳的設立。規定了辦稅服務廳的設置原則、設施要求及管理責任等方面。二、服務內容。規定了辦稅服務廳所提供的稅收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納稅申報、發票領用、咨詢服務等方面。三、服務標準。針對不同的服務類型和對象,制定了不同的服務標準。比如對于辦理重點稅收業務的納稅人,辦稅服務廳要提供優先服務和現場指導等特殊服務。四、服務評價。規定了辦稅服務廳的服務質量評價和考核制度,對不合格的辦稅服務廳要進行整改和處罰。通過《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以有效提高辦稅服務廳的服務水平和效能,方便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交流溝通,增加稅收征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辦稅服務廳是否要繳納稅款?辦稅服務廳作為稅務機關所設的機構,也是納稅人的服務窗口。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稅務機關的內部機構一般不需要繳納稅款。
《辦稅服務廳管理辦法》的發布,有利于推進稅務機關的改革和創新,同時也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可靠、高效、優質的稅收服務。作為一名合法納稅人,應當遵守相關納稅法規,積極配合稅務機關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并完善稅收征管服務網絡,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規范的稅收征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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