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額反洗錢交易的標準是:
1、法人、其他組織與個體工商戶之間的單筆轉賬支付金額超過一百萬元;
2、二十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存款、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支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超過二十萬元的轉賬等交易。
法律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第五條 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負有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行政調查。
司法機關依照本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錢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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