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需手續:
1、原戶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憑: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死亡證明、法院死亡或失蹤判決。
2、原戶主戶口遷出的。憑:戶內成員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原戶主遷出憑證。
3、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現房屋所有權人辦理憑:現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房產證》。
4、其他特殊原因應當變更戶主的。原戶主提出書面申請報告,新戶主身份證原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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