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社會保險費 承擔的比例,一般要求職工承擔一部分,用人單位承擔一部分。公司承擔繳納社保的部分,不能計入員工收入中。如果在合同中有說明員工月工資多少,其中包含繳納社保部分,那這樣就另當別論。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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