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如果申請人申請復審的,應該提交證明商標駁回不合理的相關證據,如提交申請的商標與其他商標不同或者不近似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一、商標注冊代理流程是怎樣的
商標注冊代理流程如下:
1、選擇商標名稱,商標定義;
2、注冊材料;
3、正式審查;
4、商標審查;
5、初審公告;
6、注冊公告;
7、領取商標注冊證。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對申請注冊的商標進行審查,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給予初步審批公告。商標局在審查過程中認為商標注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或者修改。申請人未作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作出審查決定。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或者與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二、商標搶注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標搶注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搶注未注冊商標。
我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我國商標法未賦予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任何排他權,在某種商標未注冊而有使用的情形,該使用人無權阻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或先申請注冊。只有在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與未使用人同日申請注冊時,根據我國商標使用和申請注冊的現狀,照顧使用在先的申請人,使之能獲準注冊。
2、搶注馳名商標
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己注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
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注冊后,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于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注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注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3、搶注其他在先權利
目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一個比較突出的矛盾就是權利沖突問題,一些在后權利人利用法律的空隙,惡意將他人已取得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或著作權等其他權利注冊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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