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標注冊復審案件指的就是商標的,申請人對于商標局作出的駁回其商標注冊申請的決定不符,然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具體的流程就是提交商標復審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商標的權利要求書,商標的說明書等等,然后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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