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通常情況下,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一方父母明確表示出資購買的新房是贈與其中一方,或者不動產登記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房屋就歸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雙方父母一起出資買房的,不動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那房屋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動產登記在一方名義的,那房屋就按照各自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