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服刑人員是指適用管制、緩刑、暫予監外執行、假釋和剝奪政治權利五種刑罰方法或措施的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員在監管場所表現好,可以減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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