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架不算工傷,醫療費由打人者承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只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等情形才能被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分析
上班打架,算是違規,不算工傷。誰打傷了人,醫療費就該誰出。
相關法律知識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人上班時發生意外受傷,是否能獲得工傷賠償?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人在上班期間發生的意外受傷,通??梢员徽J定為工傷,從而有資格獲得工傷賠償。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用、康復費用、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等。然而,具體是否能獲得工傷賠償需要根據以下幾個因素來判斷:是否在正常工作時間、是否在工作地點內、是否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等。如果符合這些條件,工人就有權利向雇主提出工傷賠償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國家和地區的工傷賠償規定可能略有不同,因此建議工人在遭受意外傷害后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指導。
結語
工作時間內發生的打架事件,雖然違規但不被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只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才能被認定為工傷。因此,醫療費用應由打傷他人的人自行承擔。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人在上班期間發生意外受傷通??色@得工傷賠償,但具體情況需考慮工作時間、地點和職責范圍等因素。建議受傷工人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指導。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六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工傷保險的政策、標準,應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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