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沒有時間長短的規定,只要是在結婚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就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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