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約定的薪酬屬于勞務費,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于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勞務報酬是指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勞務費是要繳稅的,根據《稅法》的規定,勞務費征收的是個人所得稅,征收辦法是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法規定:
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稅率為20%。例如: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200元個稅;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800元個稅。
3、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4、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30%-2000。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一、勞務合同需要交社保嗎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簽的勞務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給員工交社保的。
1、勞務合同一般是臨時的,類似承攬性質的,才是勞務合同,簽訂的勞務合同,雙方就不屬于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是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
2、如果雙方之間是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則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否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屬于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二、簽訂勞務合同注意事項
1、勞務人員基本情況。
性別、出生年月、籍貫、住址、聯系電話等。
2、雇主的義務和責任。
諸如外勞務人員辦理有關簽證、居留許可等手續,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提供住宿、膳食的手續等等。有義務保障勞工的安全。鑒于以往的經驗,需特別注明不能歧視、侮辱、體罰勞工、克扣工資等內容
3、勞務人員的義務和責任。
諸如遵守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不消極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職和求職勞務人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
4、工資待遇、津貼、補助。
工資標準一般應與所在國等崗位上工作的當地工人持平,通常有I市價為基數,按時、按日或按月計算。亦有以工作量為基數,按件計酬。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窩工應有雇主發給勞務人員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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