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傭金是勞務報酬。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傭金收入牽涉做賬問題,又出現明傭金和暗傭金,暗傭金是違反財務制度。勞務報酬是指從事一次性、臨時性工作獲得的收入,勞資雙方若簽訂合同多為勞務合同。而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第十九條 關于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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