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從犯的量刑標準:
1、對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其作用相對較小或者未實施犯罪行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30%到50%;
2、參與實施少量或部分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20%到40%;
3、作用較大的,未實施犯罪行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20%到30%;
4、參與實施全部犯罪的,可以減少基準刑20%下面;
5、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50%以上或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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