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死亡賠償的條件: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死亡。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工傷喪葬費可以重復賠償嗎
工傷喪葬費不可以重復賠償。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人工地上死亡怎么賠償
工人工地上死亡的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
三、怎么跟公司談死亡賠償
1.首先應確認工傷死亡賠償的法定數額,然后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如雙方不能就死亡賠償達成一致,可申請工傷認定,然后通過勞動仲裁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約50-60萬的賠償,父年滿60,母年滿55且無生活來源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直至其年滿18周歲。3.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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