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上追逃是無法撤消的,只有在嫌疑人被抓獲之后,公安機關在網上寫明該通緝的處理情況,才會從在逃人員名單中消除。追訴期限會根據案件量刑程度不同,規定的追訴時效長短不一,范圍從5年到20年不等。也就是說當事人如果在案發后20年內都沒有報警,那么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對于網上追逃或者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即便是時間再久,犯罪分子都會受到法律制裁。網上追逃屬于追訴時效的例外。追訴時效的例外有兩種情形:
1、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h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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